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行动方案等有关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202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满洲里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领域可能存在的2022年以来涉及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专家及国家公职人员等五方37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围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四类23项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局制定《满洲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立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公布工作依据,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统一思想和工作步骤,整体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另外,市财政局对照标准依法依规实施检查处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大数据筛查,对满洲里市本级各级主管部门、基层预算单位、采购计划、采购项目、标包及采购合同进行了全面审核,发现疑点数据2000余条。这些疑点数据主要集中在采购支付、程序执行、合同管理等多个环节,市财政局组织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实,对其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给予了处理。
同时,政府采购督导检查组成员按照工作计划,协同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工作部署,确保检查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存在疑点问题,明确检查标准,实施全面核查。督导检查组列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制定政府采购督导检查工作底稿,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检查过程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检查结果具有客观性、可比性。在开展的政府采购核查中把握重点、核查疑点,扎实开展检查。对照监督检查工作表格中的内容和标准开展现场检查,认真查阅被抽查公司提供的项目资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取证,并编制工作底稿,与采购单位交换意见后,要求被检查公司签字确认,确保工作开展严肃认真。
政府采购督导检查组在开展工作时,一方面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开展政策讲解,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结论运用到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开展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的目的。(通讯员 李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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