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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将会证明(下)
2023.04.21 01:11
——长篇小说《梦想与现实》后记


      □吴新财                                                    
 
      2011年9月7日,我把小说的打印稿寄给了作家出版社的王征老师。半年过后王征老师高兴地告诉我他看过稿了,有特点,跟部门同事商量后可以出版,印6000册,但得交三万元钱风险保证金,如果6000册发行完,就把风险金退给我,还付给我版税。王征老师还跟我说那几年他负责编辑的几十本书全都交风险保证金了,从他那里得知,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非知名作家的书作者都得交风险保证金。我理解这个要求,因为出版社是企业,企业不做有经济风险的事。
      这时雨桦把我和山东泰安作家王树军先生的稿件一起推荐给了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北京的公司接到电子稿后,在2012年7月15日跟我签订了出版合同,我让王征老师把稿件给我退了回来,只是没想到,后来这个北京的文化公司没有出版我的小说。虽然合同里规定公司不出版小说需要赔偿违约金,但因为打官司麻烦,浪费时间不值当,我放弃了维权。
      2016年5月26日,我把小说的电子稿发给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文艺分社的易孟林社长。没过几天的一个傍晚,我正准备吃晚饭,突然接到了易孟林社长的电话,他略带激情地说我的小说比网上的其他作品有特色……建议我把这部小说改成励志作品。易孟林社长是资深出版人,他对书稿的肯定如同给我打了兴奋剂,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匆忙吃完晚饭立刻着手改稿。
      我分别在2016年6月16日、7月4日、9月19日、11月15日把修改过的电子稿发给他。他看完稿子后语重心长地说:“新财,你已经出过书了,你应该出一本名著,出那种能被人研究、能获奖的书。”就这样,修改过的稿子没有达到要求,又没出版。
      虽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文艺分社没出版这部书,但我非常感谢易孟林社长,如果没有他的提示,就不会有作品结尾处的几万字。小说中的罗遇达原名为罗想欲,易孟林社长在电话中念叨“罗想欲,罗想欲……”我从他的话音中感觉罗想欲这个人名不妥当,在修改时改为罗遇达了。
      经过这么多事,我依然希望能刊发这部小说,于是我把长篇小说《灵魂在城市消失》改成了中篇小说《罗梅的故事》。因为长篇字数多,不易发表,就改成中篇小说投给了全国各地的杂志,名刊发表不了就转战小刊。之所以费这个劲,是因为过去这些年书稿在编辑们的肯定与否定之间不停地流转,我那时对这部书没了信心,拿不定主意,就想先发表后看读者们的反响。
      四川的《文昌文艺》把我的文章发了头题,主编说他们这儿的作家都喜欢读我的文章。有人喜欢读我的书,我的信心一下子就有了。
      接下来的日子,全国各地杂志以中、短篇小说形式遍地开花似的把这部小说刊发了。虽然没有刊载在知名杂志上,但有读者在读,就证明我的作品达到了发表的水准。
      到后来在《齐鲁文学作品年展·2014》(小说卷)中,收录了我的中篇小说《罗梅的故事》。我的小说得到了全面的认可,这时离我完成这部作品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一年。
      2016年11期《北极光》杂志开始分四期全文连载《梦想与现实》,这时这部作品在多次修改后已经有26万字,从最初的小长篇成为大长篇。这部小说从成稿到在杂志上发表再到正式在出版社出版,一直是在否定与肯定之间不断前进,这次出版单行本总算是为这部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从2003年完稿到2018年出版,已经过去十五年了,虽然这段时间在人生中不算长,但也不算短了,在十五年后还能有出版人认可它的出版价值,让我欣喜。
      我相信,时间将会证明这部作品的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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