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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花:做诚信务实的领路人
2021.11.04 15:11
□记者 于杨                                    
  
她是一位坚持诚信经营的驻店总经理,在28年的工作中,严把货物进出关口,先后获得海拉尔区妇联授予的“巾帼英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授予的“全区企业优秀诚信办税员”称号,并当选满洲里市人大代表。2021年,她还获得了满洲里市第八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称号。她就是满洲里友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驻店总经理李兰花。
“诚实是金,守信是本,诚信是从小事中体现出来的。”自李兰花任满洲里友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以来,她把这句话常挂在嘴边。在工作上,她严格执行“三级管理、四级审核”制度,竭尽全力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李兰花提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顾客把好商品进货关”,因此,在每一次进货时,她都会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对商品进行检查。在对顾客服务中,李兰花在不影响规定的情况下坚持“可退可不退,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以换为主;责任不清的以我为主”的原则,给予消费者更真诚、规范、精细的专业化服务。
在食品安全工作上,李兰花倡导诚信为本,立足诚实守信。她针对商场内不同商品的加工和售卖过程提出很多建设性管理意见,既为商场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又为顾客牢牢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在商品质量上,李兰花以公司经营宗旨“无微不至、无限发展”作为个人工作方向,为当地老百姓创造信得过企业,不断夯实企业诚信基础,引导员工对社会、对顾客讲诚信。严格保证产品质量,打造诚信经商、礼貌待客、拾金不昧、优质服务的精英团体,严格控制销售过程中商品质量安全。
李兰花将自己的一切与企业紧密连在一起,更与社会责任、奉献社会连在了一起,她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推动社会各方面发展作出了自己应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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