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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于满洲里公路口岸旅客携带禁限物品列表
2019.11.11 05:15

一、禁止进、出境物品的范围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二、限制进、出境物品的范围

 

(一)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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